稷山縣棗業發展服務中心2017年度部門決算
時間:2018-09-20 字體大?。骸尽?span class="Big">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號 | 發布時間 | 2018-09-20 | |||
發布機構 | 文號 |
第一部分概況:
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關于紅棗產業的發展戰略,制定全縣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引導扶持全縣紅棗產業發展。
2、負責全縣各級棗業信息網絡、棗業技術服務網絡和棗產品銷售服務網絡建設,為全縣棗農、棗業合作社、棗加工企業和運銷服務業提供產、供、銷一條龍服務,促進全縣紅棗產業轉換升級。
3、擬定全縣棗業發展的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引進、研究、試驗、推廣棗業發展新技術;培養適應棗業發展需要的生產、銷售、貯藏、加工等方面的科技人才。
4、負責棗產業項目建設,引導、支持、創辦高科技示范性紅棗園區和棗業發展集團。
5、主管全縣的棗樹苗木、新品種的培養繁育。
6、負責為全縣棗農提供棗樹管理服務,定期開展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工作,指導棗農及時進行棗樹病蟲害防治工作。
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棗產品加工行業質量標準,規范生產加工流程,按照國家食品產業標準,加強對棗產品加工企業監管。
8、負責全縣棗業涉外事務、科技交流、招商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
9、負責查處破壞、毀壞紅棗林業資源事件。
10、負責棗業方面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工作。
11、負責稷山板棗等棗產品名優品牌創建工作,配合工商部門查處假冒稷山板棗、蜜棗商標品牌的侵權行為。
12、指導各鄉鎮棗業發展工作和全縣各級棗業協會工作。
13、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和人員構成情況
納入本套表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1個:
單位名稱 |
行政編制 |
事業編制 |
年末實有人數 |
行政 |
事業在職 |
||||
合計 |
行政 |
工勤 |
合計 |
行政 在職 |
工勤在職 |
||||
稷山縣棗業發展服務中心 |
7 |
7 |
7 |
7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詳見附件9張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公開01表
二、收入決算表 公開02表
三、支出決算表 公開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公開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 公開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二) 公開06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公開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公開08表
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九、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公開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支情況:
2017年度收入59.9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76.49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9.9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76.4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比上年度增長0%。
2017年度支出257.46萬元,比上年度增長48.40%。其中:基本支出40.50萬元,比上年度增長 34.55 %;項目支出216.96萬元,比上年度增長51.32%。增加因素有:工資標準提高、人員調動增加2人、2016年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項目2017年實施。
1、基本支出40.5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9.4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生活補助;公用經費1.0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專用設備購置。
2、項目支出216.96萬元。其中:干果經濟林提質增效項目支出183.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支出15.33萬元、工作經費支出9.95萬元、板棗論壇會支出8.58萬元。
二、“三公”經費、機關運行費支出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減少 |
減少% |
1.“三公”經費支出 |
0.14 |
2.52 |
2.38 |
94.44 |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
||||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0.41 |
0.41 |
100.00 |
|
公務接待費 |
0.14 |
2.11 |
1.97 |
93.36 |
2.機關運行經費 |
我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機關運行經費,全年實際支出比上年有所節約。
1、公車務用車購置:全年公車購置0臺,年末車輛保有量0臺。公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比上年減少0.41萬元:公車改革,未使用公車。
2、公務接待費0.14萬元,較上年減少1.97萬,全年接待2批次,共13人。減少原因:嚴格預算控制,在實際執行中厲行節約。
3、機關運行經費: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采購支出總額187.46萬元,占采購預算的90.22%,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7.46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90.22%。
四、固定資產占用情況:
單位:元
行號 |
卡片分類 |
期末日期 |
|
數量/面積 |
價值 |
||
合計 |
|||
1 |
土地 |
911.85㎡ |
176707.00 |
2 |
房屋 |
526㎡ |
378983.00 |
3 |
車輛 |
||
4 |
通用設備 |
14 |
29050.00 |
5 |
專用設備 |
1 |
3600.00 |
6 |
家具、用具、裝具 |
13 |
9920.00 |
五、績效評價情況:我單位本年無績效評價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3、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各項支出。
4、因公出國(境)費用: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5、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6、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
7、公務用車購置: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8、人員經費:指單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9、日常公用經費:指單位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10、“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1、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2、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